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州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坚决整治全州公安机关顽瘴痼疾,确保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取得成效,按照开门搞整顿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顽瘴痼疾整治内容和举报监督方式,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举报,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违反规定利用岗位职权谋取利益;
(三)执法司法监督不力;
(四)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五)参与走私护私等涉边违法犯罪;
(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专项整治对象
州委政法委、州禁毒办在职在编干部职工。
三、举报原则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受理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692—211261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举报邮箱:dhzwzfwjzb@163.com
举报信箱:芒市阔时路24号德宏州委政法委办公楼一楼右侧
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德宏州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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