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夏少华一行到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陇川调研会。陇川县委政法委书记李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杨加良,县法院院长陶明辉,县检察院检察长何学用等相关领导参加座谈交流。
会议由县委政法委书记李宏主持,与会人员围绕日常办案中的工作衔接与类案处理以及下一步如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
何学用检察长指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一是要重视改革方法,以案件繁简分流为基础,提升审判效率;二是要加强协调配合,增强与刑事审判庭联系,推进落实庭审实质化;三是要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确保取证的合法性、规范性;四是要召开庭前会议,做好庭审衔接,提高庭审质量。
座谈会上,有关单位领导和律师代表畅所欲言,分别就自身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与法院衔接工作时出现的问题进行交流沟通,并针对性提出了建议。同时,对两级法院积极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给予了高度认可和赞赏。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夏少华表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意义重大,目的是保障权利有效运行,并实现司法公正,所以亟需司法工作人员提高自身素质,同时需要政法各单位和律师的共同参与和努力,贡献集体智慧,切实把这项改革落地生根、做出实效。
县委政法委书记李宏强调,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首先要坚持党的领导,提升政治站位与政治意识,围绕目的忠实履职,其次要相互配合,又各有分工地办好每一个案件。最后,要廉洁奉公,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打造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司法队伍。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中央高度关注的重大司法体制改革举措。陇川检察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问题导向,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在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各法律职业人共同努力下,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不断开创法治陇川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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